水土保持监测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生产建设单位要全面落实水土保持“三同时”制度,在建项目必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。项目开工前及时委托相关单位或自行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。监测工作主要对水土流失发生、发展、危害及水土保持效益进行调查、观测和分析。
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流程:
(1)根据业主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批复,以及相关技术材料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,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;
(2)设立典型观测断面、观测点、观测基准等;
(3)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监测;
(4) 监测水土流失面积、水土流失量及对下游和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及趋势变化情况等;
(5) 监测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数量和质量;林草措施成活率、保存率、生长情况及覆盖度;防护工程的稳定性、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;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;
(6)按季度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上报水土保持监测季报。
(7)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具备验收条件后,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,作出评价,编报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。